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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佛山“公共资源商标保护”

事件概况:4月底,由佛山市工商局等主办的“公共资源商标保护”主题活动在南风古灶举行。主办方表示,佛山现在拥有较强影响力的179个公共资源中,商标注册率不足一半,呼吁相关部门除了及时做好公共资源抢注监测外,还要提前做好保护性注册工作。

圆桌观点

刘林:政府要积极发力公共资源商标保护

佛山很多公共资源商标频频被人抢注,且很大一部分为恶意注册。对此,政府不能沉默,不能在历史文化名城中睡大觉,须给力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为此配套人才、资金等激励措施;通过搭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保护平台,负责普查筛选亟须保护的公共资源,建档立案,并计划通过行政指导、政策宣传等手段,提高公共资源主体的商标保护意识。

对权属不清的,建议通过建立的统一平台进行率先注册,从源头上减少被跨类别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政府关注、支持的同时,有关部门指导或协助这类公共资源的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进行公共资源商标注册保护、规范使用及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与此同时,我们不能为了注册而注册,而想法设法让佛山的历史文化“活”起来,须知,传承是最好的发展,也是最好的保护。比如,将佛山的“老字号”与旅游资源结合起来等。

王锦南:公共资源商标注册要先下手为强

对付抢注最好的办法不是花钱赎回,也不是在有效期内提出异议,而是以抢注应对抢注。这些公共资源,别人能抢注,佛山同样能够抢注。既然佛山的公共资源都有被抢注的风险,而相关部门目前还无力阻止这种抢注的话,佛山就应该先下手为强,抢在别人之前抢注成功,让欲抢者再无公共资源可抢。

当然,单靠政府的力量或许不足以将所有的公共资源都抢注,但“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相关部门完全可以采取措施鼓励本土企事业单位甚至市民来抢注—不管是本土企业还是本市市民抢注成功,终究还是让以公共资源抢注的商标留在了佛山。然后,相关部门可以择机建立公共资源商标交易平台,让商标在合理的范围内流动、转让。

如此一来,不但避免了本土公共资源被抢注的风险,亦避免因被抢注而引起的风险,还能让本土公共资源得以更好的保护、推广和传承。可以说,先下手为强是一举多得,佛山不妨一试。

邱镇尧:公共资源商标要保护与开发并重

要避免公共资源被恶意抢注,最好的方法还是先行注册保护,或利用个体私营协会的名义先行注册保护。像佛山“梁园”、“东华里”、南海“千灯湖”等公共资源,已被个体私营协会成功注册保护,就是很好的例子。

保护要与开发并重。对已注册的防御性商标绝对不能让其闲置,应尽可能地提高这些商标的价值。可通过建立严格的使用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提供给区内符合标准的单位、个人、企业和社团使用。对其他有抢注公共资源名称为商标嫌疑的,先在媒体上进行公示一段时间。企业和市民没有异议后才给注册,也能防止恶意抢注。

破解公共资源名称被抢注的难题,还要建立商标监测预警保护系统。对市内所有知名的公共资源和驰名、着名商标进行监测,包括乡村、社区的历史文化资源。对有可能损害公共资源利益和驰名、著名商标权人利益的商标抢注行为发出警示,及时提醒有关单位在商标公告期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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