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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异同点:
一、相同点
(一)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无限责任;
(二)都有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
(三)都是一个自然人名义投资成立的,该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
二、不同点
(一)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数有限制,包括经营者本人、请帮手和带学徒等的雇工人员不得超过八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从业人数限制,既可以只有投资人个人进行经营,也可以雇工超过八人以上。
(二)从事临时经营、季节性经营、流动经营和没有固定门面的摆摊经营,不得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但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个体工商户不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也可以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
(四)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更投资人姓名,而个体工商户只有在家庭经营的组成形式下才能变更经营者姓名,而且必须是家庭成员。
(五)个体工商户的验照时间为每年的 1月1日到5月31日,而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
又:随着全民创业的热潮兴起,个人独资企业这种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到各地中小投资者的欢迎,近几年个人独资企业也呈蓬勃发展之势。但有不少投资者在创业时遇到一个困惑: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好还是设立个体工商户好?同时,各地工商局登记注册机构也会经常接到关于此类问题的咨询。事实上,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虽然都具有设立灵活、登记手续简便等特点,但两者还是有不少区别的,需要投资者通盘考虑,根据自身情况选准组织形式。
第一,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可以进行流动经营。换句话说,合法的企业名称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要件,但不是个体工商户的成立要件。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投资者与经营者必须为同一人,即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可以分离,这就决定了个人独资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以委派他人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但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责任。而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由此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的总规模一般大于个体工商户。
第四,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否能够作为其他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一直是国内有关专家的争论焦点。更多的时候,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来开展法律活动的。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其他活动的能力也不同。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户一般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身份成为公司股东。
第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事实上,这也是投资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以进行会计核算。而个体工商户由于情况复杂,是否需要建立会计制度,争论较多。从实际情况看,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账簿,如果税务部门不作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另外,在税收政策方面,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较难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而符合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则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