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证合一” 个体工商户办证暂用原政策
所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指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全省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
这次推行新证暂不对省内个体工商户实施,个体工商户办理上述证照依然适用原政策。
老证可以用到2017年
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原发的证照。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对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按国家规定可宽延至2020年底。
一企一码终身不变
从9月10日起,全省实施“统一代码”制度,实行一企一码、实时赋码。“统一代码”全程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共18位构成。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企业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办证周期从48天减至3天
据悉,新证统一由省内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时,需一并提交注销登记材料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全省工商部门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并在各登记窗口和门户网站公示申请条件、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示范文本。
工商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办理时间由原来最长48天缩短到3日内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内容。已成立行政审批局或在政务服务大厅(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地方,具体登记审批流程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