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读诗公众号注册多个类别商标,APP侵权赔偿
为你读诗是老高基本每天都会听的一个公众号。自从案件发生以来,也关注颇多。记得14年的时候,我还撰写过关于微信公众号商标保护的小文,建议很多朋友把他们的微信公众号注册商标保护。
有很多朋友听话,注册了商标。
微信公众号名称注册商标,老高大部分时候都会帮朋友建议最少注册保护4个类别:第9类、第35类、第41类、第42类。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在多保护几个互联网和通信媒体相关类别,诸如 38类,45类等。
“人充满劳绩,但仍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这是“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的功能介绍。每天晚上十点,这个公众号都会推送一首由特别嘉宾朗诵的诗歌,“为现代社会奔忙的人们,探寻一片可以让灵魂栖息的诗意。”其独特的内容和名人效应使得这个公众号迅速蹿红,同时也被其他商家“盯上”了。
“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
一年多后,市场上出现了一个名为“为你读诗”的APP手机客户端。后者是否属于“搭便车”“傍名牌”行为?新媒体时代,运营者应当如何保护微信公众号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宣判了这起案件。
“为你读诗”遭遇“李鬼”
“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是尚客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日推出的服务。尚客圈公司法人张炫告诉记者,该微信号推出之后,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和推广,甚至在社会上引发了“诗歌热”。
“为你读诗”的APP手机客户端
“2014年9月16日,我们发现苹果应用中发布了一款也叫‘为你读诗’的APP客户端,下载之后发现,他们提供的服务和我们非常相似,甚至还使用了我们之前推送过的音频。”张炫告诉记者,这个APP由首善音乐创意有限公司推出,后又更名为为你读诗公司。
尚客圈公司认为,为你读诗公司有意“搭便车”“傍名牌”,混淆公众视听,于是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擅自使用“为你读诗”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
而被告为你读诗公司辩解道,“为你读诗”是短句,是通用名称,并不具有独特性;而他们提供的服务也和“为你读诗”公众号有诸多不同之处,否认自己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
法院最终认定,“为你读诗”公众号在“为你读诗”APP推出前已达到知名程度,从而构成知名商品,而“为你读诗”四个字也已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因此,被告属“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法院判决被告在APP、公众号及企业名称中停止使用“为你读诗”,并赔偿“为你读诗”微信公众号所有者尚客圈公司20万元。
最后,再次提醒,现在的所有运营公众号的朋友,注册商标是基础
微信公众号如果想获得最大限度的保护,形成品牌效应,申请注册商标是基础,将公众号注册为商标还能防止企业以相同的名称注册。
经过这一番的历练,“为你读诗”公众号所有者尚客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想必对商标注册会有很大觉保护决心。
今晚,老高查询商标局网站,已经发现尚客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今年夏天开始,对“为你读诗”品牌执行了多个类别的商标注册保护。看下图:
尚客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的“为你读诗”商标
首发:chinabiaoju.com
文/高锦荣,万文知识产权员工,商标(知识产权)观察员、代理人、狂热爱好者,钛媒体2014年度十大作者,艾瑞、IPRdaily等商标专栏写作者;微信公众号:chinabiaoj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