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进一步激发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
俞 木
2015年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成果斐然。“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举措的推进,降低了商事主体准入的“门槛”,激发了企业和市场的活力,带来了创业创新的勃勃生机。
商事制度改革从2014年3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注册资本金改为认缴制、年检改年报、“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于今年10月1日起全国铺开,部分改革试点地区的商事主体可在三个小时内办完一切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工商总局发布的数据,前三季度全国新登记企业315.9万户,同比增长19.3%,注册资本(金)19.4万亿,增长44.3%。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新登记企业数量连续6个月保持高位,每月新登记注册企业数量保持了35万户以上。
商事制度改革之要义在于“宽进严管”,政府做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为企业营造平等的准入环境。李克强总理曾强调,“要通过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放开,该扶的扶好,该管的管住,使新创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不断成长壮大,持续健康发展”,“政府要吹‘明哨’而不能吹‘黑哨’,要明确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手段,允许自然的优胜劣汰,让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改革有了良好的开端,接下来要巩固成果、深入推进。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提出了“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构建了职责清晰、协同监管、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成为新形势下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指南。
商事制度改革自施行起,便有着明确的路线图:一方面,通过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与注销退出便利化,以此确保完成新增企业数和初创企业活跃度两个“硬指标”;另一方面,通过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改革的目的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蓬勃开展,让我国经济发展能够行稳致远,让千千万万的普通劳动者享受改革红利。政府对此充满勇气、智慧和毅力,人民群众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