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商标价值不菲 影视剧背后的商标布局
央广网北京1月6日消息(记者王肖蕾)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宫廷大戏《芈月传》眼下正火,正当你为了剧情嬉笑怒骂之时,殊不知,早已有人盯上了“芈月”的商标。
郑州小伙王超爱好文学,两年前偶然读到《芈月传》这本小说,觉得非常精彩。他当时正打算开个蛋糕店,于是在2014年9月以母亲的名义注册了“芈月”商标,打算用这个做店名。
王超:当时不知道这个字怎么读,觉得这个字很生僻,但看起来横竖分明,也没有带勾带拐的笔画,感觉挺正的;而且芈月两个字读起来和食品感觉很契合,所以就把这个品牌注册了。
商标注册成功后,王超开始看商铺、找店面,折腾了几个月,也没遇到合适的地方,开店的事情被搁置了下来。没想到,2015年年底,伴随着《芈月传》的热播,王超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大红人。
王超:突然有郑州的记者打来电话,把这个事情报道了出去,紧接着全国各地做食品的老板都纷纷打来电话,我就意识到这个品牌还挺有价值的。
到今天为止,已经有30多家公司联系王超,提出购买他拥有的“芈月”商标。一个在广州从事食品行业的老板,甚至开出了100万的高价。王超考虑再三,决定卖出手中的商标。
王超:其实我还是想再考虑一下这个厂子,看一下他们工厂的能力,还是希望有比较大一些、比较有实力的工厂把这个品牌运作好。钱和以后对这个品牌的影响两者都要兼顾。
王超并不是“芈月”商标的唯一持有人。国际上,商标有45种类别,王超只申请到了29类和30类,这两类都以食品为主。郑州还有位李先生也在2014年因为看到“芈月传”开拍的消息,也注册了“芈月”商标的3类和35类使用权,包括日化、商业管理等。
王超申请商标的代理公司--先风知识产权集团董事长杨易杭告诉记者,因为盲查期的存在,“芈月”商标的申请充满了不确定性。从提出申请到录入电脑需要半年的时间,在这期间在中国商标网上是查询不到任何注册信息的。
杨易杭:在他注册的时候,这个电视剧还没有播,查询到的情况是没有人注册。所有的商标申请都有一个盲查期,可能这个商标我申请了,但还没有进到数据库里,或者是我的申请文件到了国家商标局但还没有录入电脑。因为国内现在商标量非常巨大,一年有两百多万件,所以很多信息的申请没办法及时查到。
如果王超的经历可以用“坐等钱来”形容,那温州小伙金阿欢却遭遇到“漫漫维权路”。
温州小伙金阿欢2009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商标注册通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
随后,他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同一年,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3年,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法庭,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权。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非诚勿扰》是一档电视节目,与金阿欢的商标核定服务类别不同,不构成侵权。金阿欢不服,提出上诉。深圳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定,江苏电视台的《非诚勿扰》栏目构成商标侵权。
近年来,因为商标抢注打官司的案例不在少数,大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王卫东告诉我们,究其原因,还是大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不够。
王卫东:中国现在已经是商标大国,但目前还是非注册商标比注册商标要多。很多企业没有保护自己的意识,根本想不到商标要去注册。
先风知识产权集团董事长杨易杭则比较乐观,他认为,很多影视公司已经开始重视商标的注册,提早为影视作品的全产业链布局。
杨易杭:事实上有很多影视公司已经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很多影视作品开发后只从卖片子、卖播放权来赚钱,但国外很多公司都知道,一部好的影视是有很多附加利益在里面的,比如迪士尼,它在每一个动画人物出来后,会通过授权保护每一个商品,而且不光在自己国家注册,在全球所有它看重的市场去注册,这样它可以通过许可使用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