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关于商标的那些事你知道吗?
来源:天津一中院
作者:刘洋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商品都是合格商品,为啥还构成商标侵权呢?”经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自己生产或销售的商品明明是合格的,甚至经检测符合相关领域的行业标准,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消费者的投诉,但还是被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商标侵权。要想清晰、明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从商标的概念说起。
从学理上讲,商标是用以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担保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具有同一性的标记。
换言之
商标不仅仅代表着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符合一定要求的,更重要的是,商标具有识别功能,它直接指向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消费者通过商标可以辨识商品的生产者或服务的提供者。
举例说明
商标就像是一座桥梁,两头分别连接着商品(服务)、商品(服务)的来源,人们可以通过这座桥梁从商品(服务)直接联系到它的来源。
由于商标的上述两重特性,商标又被称为“商誉之标”,它使得不可见的商业信誉获得了可见的具体表现形式,也能吸引消费者直接、便捷地通过商标选择自己心仪的商品或服务,进一步实现提升业绩和商誉的目的。
了解了商标的概念之后,我们就可以来回答上述问题了。
假冒
&
伪劣
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伪劣:
描述的是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即某种商品或服务是否“合格”,是否合乎某种要求;
假冒:
主要是指某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某一商标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这一判断主要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作出,而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是否“合格”并无必然关系。
通俗地讲,“假冒≠伪劣”。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某种“山寨”商品并没有质量问题,甚至它的某些功能可能比正品更加贴心、好用。但如果该“山寨”商品上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则依然可能构成商标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