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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工商系统春节期间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9.42万元
节日期间,云南省昆明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73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9.42万元。投诉主要围绕旅游购物,如珠宝玉石的价格虚高等。
此外,黄金周期间及之前,全市工商系统共检查旅游市场、景区(点)217个/次,检查农贸市场957个/次、商场和超市688个/次、经营户37867户/次,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及占道经营摊点285户(个);检查计量衡器8728台(杆),立案查处利用计量器具进行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6起,收缴不合格计量衡器428台(杆)、不合格计量砝码24个,查扣非法改装的电子秤561台,有效维护了春节期间市场安全。
同时,查处和取缔无证照加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黑作坊”18个,查处取缔“黑网吧”2个、“黑诊所”1个;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253个/次,取缔无证照烟花爆竹销售点10个,查扣和收缴烟花爆竹178箱(件);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1.5万份,与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签订食品、消防安全等责任书440份;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案件93件,查扣和收缴“三无”及质量不合格食品(面包、蛋糕等食品)3408袋、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91.8千克、肉制品300千克、饮料186瓶、白酒40瓶、包装袋766个、墨盒94个,下架、停止销售鱼翅198千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