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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原浆”商标增变数,古井贡酒坐不住了?
驳回的原因是:“年份原浆易被相关公众理解为是对酒商品的年代、制作、存放时间、某种加工特点等的描述,使用在酒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洋河酒商品的特点产生误认”。
这一点恰恰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五粮液、剑南春等酒企对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商标提出的质疑。
近日,国家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二审行政裁定书》,驳回了古井贡酒的上诉。
依靠主打“年份原浆”系列产品从2008年扭转乾坤至今的古井贡,而商标遭遇新变数的同时,还面临着增速放缓的困局,以及全国化的难题。
古井贡“年份原浆”商标或面临新变数
白酒行业对于商标的竞争可不谓不激烈,前有贵州茅台“国酒茅台”商标长期遭异议,以贵州茅台放弃对这一商标的注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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