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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旗下公司代理注册谷爱凌商标被罚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阿里巴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商标法,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受东海县曲阳乡蒋红雨书店和上海高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申请注册商标“谷爱凌”和“EILEEN GU”商标,分别收取代理费900元、300元。之后当事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分别为两公司申请上述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依据《商标法》规定,决定驳回当事人为两公司代理的上述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理由显示,谷爱凌(英文名EILEEN GU)为中国滑雪首位归化运动员,社会媒体关注度较高,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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