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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向商标侵权者索赔30万元 11月29日开庭
相关信息显示,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被告李某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涉及案件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李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公告显示,原告华为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14203957号、第17886867A号、第21534236号、第14203959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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