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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别山风景道”商标成功注册
为进一步发挥大别山风景道旅游功能,更快地提高其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市旅游委于2015年启动商标注册申请工作,经过严格的审核并公示,“大别山风景道”商标于2017年4月注册成功。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向市旅游委颁发了商标注册证书,标志着“大别山风景道”正式成为市旅游委注册商标。
此次商标注册核定商品/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第35类(广告、广告宣传、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等)、第36类(金融服务、不动产管理、代管产业等)、第39类(旅行陪伴、旅行预订、安排游览等)、第41类(培训、摄影、导游服务等)、第43类(旅游房屋出租、假日野营住宿服务、住所代理等)、第44类(疗养院、康复中心、保健站)等6大类。
依托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而规划建设的大别山风景道,包括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主体部分,以及通过毛坦厂或东西溪向东延伸至万佛湖景区。风景道自西向东分别为高山峡谷型(斑竹园-漫水河)、依山傍水型(漫水河-单龙寺)、茶谷生态型(单龙寺-五显)、幸福小镇型(与儿街-毛坦厂-万佛湖)等四类特色景观道,沿线规划建设14个主要节点和驿站,9个特色旅游小镇和乡村旅游集聚区,29个观景平台、旧址遗迹、生物地质等科考点,10个户外野营野餐地、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5条徒步、骑行、自驾游环线或支线。
目前,大别山风景道已经被《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5年)》列入25条国家风景道之一,市旅游委也已完成《大别山旅游扶贫快速通道(国家风景道)游客服务设施规划和重点旅游项目策划》,此次“大别山风景道”商标的成功注册,必将使风景道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巨大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助推我市全域旅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