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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台“爸爸”要注册商标维权
在最新公示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12月电视剧立项中,即将拍摄的40集电视连续剧《爸爸去哪儿》引发网友关注,“刚拍完电影又要拍电视剧?”
已通过立项的电视剧《爸爸去哪儿》讲述的是一个单身父亲经营家庭和事
业的故事。湖南卫视方面表示这与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毫无关系。湖南卫视常务副总监李浩称:“此事目前已经交给法务部门处理,其他不方便评论更多。《爸爸去哪儿》的商标现在正在申请过程中。”
记者昨天致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接听电视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不方便接受采访。”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丁辉律师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如果电视台要维权,可以从这方面来考虑。” 本报记者 朱秦冀
作者:朱秦冀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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