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能否通过 十月底见分晓
茅台申请“国酒茅台”是企业行为,但是是否批准是国家商标局的行政行为。这一商标申请,对于商标局和茅台企业来说,正遭遇空前的压力。
继五粮液、剑南春等5家四川酒企联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后,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阵营再添新军。
昨日,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多位律师倡议发起的“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国酒茅台”商标事件进行研讨,并有可能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
据介绍,本次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是由北京市国凯律师事务所胡波、钟兰安等多地多位律师共同发起。
钟兰安律师昨日介绍,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已经引起有关公益诉讼律师志愿者的关注。
钟兰安表示,近期将就“国酒茅台”商标注册是否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获得注册是否具有危害性问题,组织有关公益诉讼律师志愿者进行研讨,并有可能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
他介绍,为加强“国”字头商标的注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于2010年7月颁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
贵州茅台公司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显然属于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这一范畴,相关主管部门应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给予驳回。
针对贵州茅台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长期使用“国酒”称号,钟兰安认为,茅台公司在未取得任何机构认定的情况下广泛使用“国酒”,本身就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和违反《广告法》等法律法规。
7月20日,“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初审并发布公告。
本月初,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业曾集体表示反对。上周,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5家酒企联合上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
面对众多反对之声,贵州茅台公司至今并未做任何回应。茅台冠名“国酒”的复议能否通过,将于今年10月底前揭晓。(记者李静)(来源:新京报)
智慧星认为:国酒茅台含“国”字性质商标,按照国家商标国家工商总局于2010年7月颁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应该从严审查。如果茅台该商标获得成功,对其他企业而言,的确有失公允。但是其他企业也可以考虑申请,国酒五粮液、国酒红花郎、国酒衡水老白干吗?国酒岂不泛滥?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泸州老窖的“国窖1573”却是注册成功了的,所以此次没有加入反对的队伍里。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