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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风雨历程 铸就商标大国

  今年8月23日,是我国《商标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

  30年来,我国商标事业快速发展,基本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法律制度,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商标注册和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商标注册和管理理论,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商标注册和管理人才队伍。

  “我们用3年时间解决了商标审查和评审积压问题,并取得了商标注册申请量世界第一、商标注册申请审查量世界第一、有效注册商标量世界第一的显著成绩,成为世界第一商标大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指出。

  彻底解决商标审查和评审积压

  商标注册是保护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大幅度增加,由1980年恢复统一注册的2.6万件发展到2011年突破百万件,已连续10年世界第一。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商标事业的长足发展,标志着中国已成为世界商标大国;另一方面,逐年大幅跃升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远远超出了现有的商标审查能力。2000年商标申请量为22.3万件,审查量为18.7万件,开始形成积压,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逐年不断延长。至2007年底,商标注册申请积压已达180余万件,审查周期超过3年;商标评审待审案件积压近5.5万件,积压周期长达13年,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关注和不满。

  “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三年解决积压、五年达到国际水平’的‘三五目标’。”付双建说,采取增设审查处室、实行绩效管理、增加辅助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等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快商标审查和评审,2010年6月底彻底解决商标评审积压问题,2010年10月底彻底解决商标审查积压问题。

  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58.9万件,在审查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继续保持在10个月之内。商标注册申请量持续增长,2012年1至6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82.4万件,同比增长24.35%。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1053.6万件,累计注册717.5万件,有效注册609万件,均居世界第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0年世界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中国商标申请在全球“逆势而上、一枝独秀”。2010年4月26日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指出:“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商标局。中国也是国外商标申请人指定最多的国家,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吸引力。”

  建立健全商标法律制度

  建立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是依法行政、做好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法律制度,形成了以《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为根本,以《特殊标志管理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为补充,涵盖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各个方面,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标法律制度。

  截至2011年底,我国现行有效的商标法律1部、行政法规5部、行政规章8部、司法解释7件,以及各地制定的若干地方性商标法规、规章。我国还先后加入或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商标法新加坡条约》等6个商标国际公约,为我国商标事业的发展和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正是在这一系列法律法规框架下,我国商标工作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说。

  日臻完善商标管理体制

  “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商标注册和管理体制机制,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双轨制’。”付双建指出,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商标注册和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定位,形成了统一注册、分级管理的商标注册和管理体制,建立了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商标注册和管理体制机制日臻完善。

  许瑞表告诉记者,尤为可圈可点的是,我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经过20年的发展,已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也由弱变强。目前,已形成《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以及《海关法》《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六位一体的比较全面、系统和完善的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和工商行政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五个系统依职能分工合作、共同实施的强有力的驰名商标保护体系。

  “这种驰名商标保护制度和体系,是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缩影,集中反映出中国商标法制建设和行政、司法共同实施保护的整体特色。”付双建说。截至2011年底,中国经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已达3187件。同时,我国已累计注册地理标志1381件,在服务“三农”、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制定实施商标战略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2009年6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直到2020年的商标战略工作进行了中长期规划部署。“这是工商系统实施商标战略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是商标事业持续协调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自此,商标战略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和标志性的系统工程得到了全面开展。”付双建表示。

  目前,以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确定首批53个示范城市(区)、41家示范企业,出台示范城市(区)、示范企业扶持政策。41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联名发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芜湖倡议》,倡议深入贯彻实施商标战略,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塑造和维护自主品牌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联名签署《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苏州共识》,向全社会作出了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提升企业和品牌的国际竞争力的郑重承诺。

  实施商标战略体现了从商标大国向商标强国转变的时代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更是工商系统服务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和提升工商形象的突破方向。“下一阶段,工商系统将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商标职能作用,创新商标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努力推动商标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付双建充满信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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