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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商标 舆论矛头换指商标局
“国酒茅台”初审过关,业界一片哗然。“国酒茅台”被指涉嫌不正当竞争。而对于审批也被指前后矛盾。2010年7月28日,工商总局公布了《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理审查标准》,规定凡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要予以驳回。
前段时间,媒体舆论矛头指向茅台,这几天茅台终于舒了口气,舆论矛头指向了商标局——居然通过了初审。其实,指向商标局才对了,申请什么是企业自愿的行为,但是批不批是官方行为,是对用法不一的行为。网友开始担心,“国酒茅台”能成功,那“国”字头的商标岂不是要泛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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