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案律师担纲维权 蓝港互动《王者之剑》商标无效
蓝港互动有限公司称,由原计划12月19日推迟至30日在香港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8267),《王者之剑》为其主打盈利手机游戏,是其申请IPO及获得持续超强盈利能力的核心游戏产品。
而笔者登陆中国工商总局的商标网查询后证实了石首市低碳客电子经营部的说法——蓝港互动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第10578822号“王者之剑”手游商标目前已被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宣告“商标已无效”,表明蓝港互动已无法取得“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服务”这一类别的商标授权。
(蓝港在线申请的“王者之剑”商标已无效)
2012年2月28日,石首市低碳客电子经营部就“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服务”等项目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第10544271号“王者之剑”商标注册申请,该申请已经获得商标局的初步审定及公告。
2012年3月6日,蓝港互动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第10578822号“王者之剑”商标申请。一年后,蓝港互动(原“蓝港在线”)向市场推出《王者之剑》手机游戏。
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原则。《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蓝港互动招股说明书显示:《王者之剑》手机在线游戏为蓝港互动有限公司主营游戏产品,自2013年3月上线以来为蓝港互动有限公司创造了巨大利润,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游戏的月充值流水达到约人民币3320万元,注册玩家已达1390万人。
在目前第10578822号商标申请已经无效的情况下,蓝港互动有限公司仍然大量使用“王者之剑”手游商标,为其后续发展埋下严重隐患。
此外,笔者详细查阅蓝港互动招股说明书,并未发现其就其关联公司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王者之剑”手游商标已经无效的这一事实作任何信息披露。
相关法律人士指出,手游行业属于轻资产行业,知识产权是手游行业的核心资产,手游商标权的缺失将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巨大法律障碍。
同时,蓝港互动刻意隐瞒《王者之剑》手游商标已经无效的重大事实,属于违反港交所上市规则——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规则的的严重行为,相关部门应尽快予以调查和澄清,以免给广大股民及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几年前,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围绕“iPad”商标所爆发的那场商标大战,相信仍让许多人记忆犹新——此役,让横扫全球、风光无限的苹果iPad在中国遭遇前所未有的滑铁卢。深圳中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随后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这场看似蛇吞象的悬殊较量中,深圳唯冠的律师团队——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步步为营,将高高在上的苹果拉回到谈判桌上,让苹果最终用6000万美金买了个教训。
2014年,一场围绕“王者之剑”的商标大战刚刚启幕。事件的后续发展如何,我们将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