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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朋友到敌人 汇源与卡瓦格博谁忽悠了谁

    本刊特约撰稿人 杨艳秋

    一家是全国知名的果汁饮料生产企业,一家是远在云南的小型饮用水厂商,看似不沾边的他们却由于一场商标纠纷牵扯在了一起。近日,汇源果汁陷入到了商标授权涉嫌欺诈的漩涡中,被授权方——云南卡瓦格博称因终止协议损失逾千万元。

    因为一年前的一纸加盟合作协议,汇源果汁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之间闹得沸沸扬扬,到了对簿公堂的境地。饮料业商标第一大案王老吉之争还未落下帷幕,另一饮料巨擘汇源也身陷商标之争。

    生产商与品牌结盟

    8月9日,原本是这场纠葛了数月的加盟纠纷双方对簿公堂的日子,却突发变故,卡瓦格博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致使汇源纠纷案推迟。

    此次纠纷的矛盾双方,一方是中国最大的果汁生产商,另一方是急切想要打开销路的饮用水生产商,而这场官司的起因源于一年前的一份加盟协议。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8年1月2日的卡瓦格博,注册资本128.45万美元,属于外商独资企业,号称是中国目前为止唯一一家生产天然小分子弱碱性瓶装高端水的企业。

    据卡瓦格博董事长祝强介绍,由于快消品主要靠品牌渠道,需要巨额广告投放才能被消费者认知,加上云南工厂主要生产高端产品,投产4年以来,该公司的产品并没有打开销售局面。

    为了打开销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祝强接触上了汇源。2011年7月,经人介绍,祝强认识了汇源的苹果醋项目经理王树平。随后,在王树平的引荐下,祝强跟汇源集团下属的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总经理朱胜彪见了几次面。最终,双方在2011年7 月15日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商定卡瓦格博的云南工厂及另外在全国3个工厂可以用汇源品牌生产、销售饮用水系列产品,包括瓶装水、桶装水等产品。

    为了拓展汇源饮用水的全国市场,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经考察同意授权卡瓦格博公司,加盟汇源饮用水事业,双方的合作时间是2011年7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一次性收取加盟费和技术服务费200万元整,合作期内一次付清,不予退还。此外,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还要向卡瓦格博收取5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新增一家工厂再收取50万元的保证金。

    矛盾重重的“合作”

    在这次汇源加盟商纠纷中,300万元资金去向成为争议点。

    祝强表示,对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加盟费300万元,其中的100万元,按照王树平的说法,是给朱胜彪个人的,不能开发票,要由王树平转交现金。

    于是,祝强于2011年8月15日用招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汇给朱胜彪个人账号200万元,汇给王树平个人账号100万元。

    令人不解的是,当初为何没有把款打到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账号,而是汇给了朱胜彪个人账号?对此,祝强解释称,“他(朱胜彪)要求打到个人账号,不入公司账就可以不交税了,当时虽然有点怀疑,但是在生意场上,这种事情也很正常。”

    对祝强的说法,朱胜彪予以了否认,他透露,“由于汇源饮用水公司是他全面经营,虽然打到了我个人的账号,也是用于公司经营的,当初之所以没有打入公司账号,是祝强嫌麻烦,并不是我主动要求的,对于中间人100万元回扣的事情,我本人并不知道。”

    2011年8月31日,汇源饮用水公司以技术服务费的名义给祝强开了200万元的收据。协议签订后,卡瓦格博积极为生产作准备。

    此后,祝强的云南工厂新购买了标机、膜包机等设备,订购了大量的专用瓶胚、瓶盖、标签。与此同时,卡瓦格博还联合汇源饮用水公司于2011年12月同天津冠芳可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该合同显示双方是共同作为甲方进行品牌授权生产的。

    但到了2012年,事情却发生了转折。据祝强介绍,今年3月初,其所生产的汇源六分子水在天津开始批量生产,他也急于投放市场,刚好汇源集团召开全国销售年会,他想让汇源集团内部人员了解一下自己的新产品,但是却遭到了朱胜彪的拒绝。

    随后的3月20日,卡瓦格博参加了成都春季全国糖酒会,王树平手下经理李龙昌也同时带人参加。据祝强介绍,李龙昌称集团总部给他授权,不许卡瓦格博参加展会,并把参展经销商赶到门外,双方矛盾继续激化。

    随着双方纠纷不断升级,祝强找到了汇源集团的执行总裁周红卫。据祝强介绍,周红卫告诉他,汇源从来没有授权给朱胜彪生产瓶装水,只是让他生产桶装水,并说会向董事长汇报这件事。

    但周红卫日前对外表示,“汇源”的商标有400多个,双方还没有签订一个具体使用哪一个商标来生产的合同,这个合同只是框架协议;其次,卡瓦格博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生产人员的管理达不到汇源方面的要求;第三,卡瓦格博方面没有按照合同交纳质量保证金。

    结局两败俱伤

    汇源集团于8月1日发布公告,就与卡瓦格博公司争议作出澄清,驳斥对方指控。公告称,尽管合作协议列明双方共同发展汇源品牌的饮用水业务,公司并无就任何汇源商标的特许使用权达成协议。

    同时,卡瓦格博并未按合作协议履行若干付款责任,因此,汇源饮用水有权终止协议而毋须对云南卡瓦格博作出任何赔偿。并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汇源饮用水因卡瓦格博违反合约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协议。

    尽管公告称不会影响财务及经营状况,但受商标欺诈影响,香港上市的汇源果汁遭遇股票大跌。

    根据北京工商局资料显示,与卡瓦格博签订《合作协议》的甲方汇源饮用水法定代表人为王瑜南,股东是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而国家工商总局资料显示,“汇源”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就是汇源饮用水的唯一股东——汇源饮料。 汇源饮料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与祝强进行沟通洽谈的朱胜彪。而汇源集团在其公告中又明确“汇源饮用水系其全资附属公司”。

    由此可以看出,汇源集团、汇源饮用水与汇源饮料是投资与被投资的关联公司。如果合同的内容如卡瓦格博所说的,是有关“汇源”商标许可使用的内容。那么,该合同因汇源饮用水并不是“汇源”商标注册人,而汇源饮料作为商标注册人不认可该商标许可使用约定的,该合同也就成了无效合同。

    那么,汇源饮用水在明知自己并非商标注册人,无权签订此商标许可合同的情况下,仍然与他人签订合同,应当承担签订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在这个基础上,汇源就会面临对卡瓦格博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但卡瓦格博也明显并非窦娥。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祝强在签订合同时,也是明知汇源饮用水不是商标注册人的。即使抛开潜在的法律责任不说,卡瓦格博此次与汇源的合作也充满了浓烈的投机气味。

    本来,小公司想快速发展,自己又没有品牌,但是通过借助其他大品牌进行贴牌生产,这是一个非常通行、基本的做法。但是双方怎么样规避商标纠纷的风险,则要求双方都要遵守游戏规则。

    祝强和卡瓦格博公司在未尽到审核义务的情况下,就贸然买设备、做宣传,损失索赔在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只能自己埋单。如果涉及到商业行贿,协议更会被判为无效。

    只能奉劝祝强和卡瓦格博们一句,企业家们在追逐利润时,更应当保持理智和清醒的头脑。尤其要杜绝“赌一把”的赌徒心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使企业和自己都陷入困境。

    《中国品牌》2012年9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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